材料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30号)、《山东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我省、我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四)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师生健康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组织本单位复试科目的命题和保密工作;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下同)的研究生复试工作。
研究生复试考核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附件1),具体实施综合面试考核。
三、复试工作
(一)差额比例及成绩要求
学校复试分数线参照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各单位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具体复试分数线由各单位在网站公示。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自主划定(具体要求见附件2)。
根据“学科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差额比例为150%。
(二)资格审核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当年公布的研究生报考条件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等电子材料,经审核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因提供虚假材料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核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审核入伍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等电子材料、《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复试风险及防控应对办法见附件3。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全面考察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政审材料,重点考核有无“法轮功”、思想偏激等行为,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英语面试和专业能力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以系统时间为准)。英语面试含英语自我介绍、对话交流、专业英语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应结合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全面考察学生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综合能力、实践与创新能力、人际沟通与团结协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时间不少于10分钟。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小组成员要分别为每位学生打分,最终以平均分计入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视为面试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成绩按30%权重计入总成绩。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复试小组组长、研究生院招生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后存放于学校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少于3年。
(五)心理测试
为更好地了解复试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学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不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体检工作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其录取无效。
(七)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采用笔试方式。考题采用开放式题目,考试方式为开卷。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复试时间安排及流程
复试具体时间及工作流程见附件4。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要求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和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方向,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领域接受调剂。调剂生源须符合国家有关调剂政策,且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各单科分数、总分均须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
2.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一至二至三顺向调剂,不可由低向高逆向调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之间可相互调剂,须满足上述1、2、3之条件。非全日制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自主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研究生秘书负责联系、审查、确认调剂考生资格。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调剂程序为:
1.招生办公室明确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具体时间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3.学院筛选、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名单经分管院长、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研究生院分管院长、院长复审,报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审定。
4.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
5.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6.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
7.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工作
(一)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复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4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60%)
2.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二)录取办法
硕士研究生录取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分别按学科(领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2.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英语成绩、政治理论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
3.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4.同批次复试考生按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不同批次的复试合格考生按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5.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合格考生递补录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主管校长批准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调取人事档案;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须定向就业。
(四)调档
学校对拟录取考生发出《调档函》进行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考生持函自行办理调档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邮寄至研究生院。审核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档案退回原单位。
六、监督和复议
学院监督举办电话:0533-2782270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考生做出书面或口头答复。考生如对答复不认同,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
七、疫情防控与学院工作要求
(一)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以分管院长为副组长的疫情防控专班。准备足量口罩、洗手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综合面试过程中,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每2小时对综合面试考场消毒一次。
(二)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网络远程复试工作。
八、工作纪律
(一)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及录取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违规违纪的行为。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依照国家法律和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九、本方案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十、本方案如与国家、山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不符时,以国家、山东省及学校规定为准。
十一、本方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附件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
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基本要求
附件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预案
附件4复试具体时间及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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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doc附件2 山东理工大学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基本要求.pdf附件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预案.docx附件4 复试工作日程表.xlsx